民主黨消費者權益政策副發言人袁海文指出,套票過期未用的情況非常嚴重,佔收入比率達三成,多間公司可算「無本生利」,估計情況普遍。他以現時香港皮膚護理服務收益總收額約70億元計算,估計消費者每年損失逾20億元,形容是消費者是「白白倒落錢鹹水海」。
他表示,套票過期未用的原因眾多,包括職員不斷推銷,涉及不良銷售,或以利誘消費者方式,過度銷售以至無法在限期前用完療程。他促請政府盡快全面規管美容業及預繳式消費合約。
23歲的黃小姐與母親在2015年5月被尖沙嘴一家連鎖式美容院職員推銷,分別以2.1萬元購買42次美容療程,限期為一年。黃小姐表示,當時職員只着她們頻密使用療程。
一年後,她們發現職員以不同理由拒絕其預約,眼見合約快到期,為免浪費舊合約,再以每人1.5萬元分別購買50次療程,續約一年,才可同時為舊合約續期。
至去年底,她們才發現,條款中寫明,每個療程之間都要相隔21日才可再做,質疑一年內最多只可做十多次療程,疑被職員蒙騙,以至她們買了沒可能用得完的合約,遂求助消委會。不過,美容公司堅稱沒有不良服務,拒絕退款,二人現時正打算循法律途徑追討損失。目前黃小姐和母親已共花了7萬元,但只用了約20次療程,仍有近八成療程未用完。
資料來源:明報
發表於 2017-4-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