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專訊】2012年造成一死三傷的DR醫療美容事故,觸發立法監管醫療儀器,食物及衛生局終於決定本立法年度下半年提交立法草案,醫療儀器及其製造商或進口商都要註冊,用於美容的醫療儀器將按風險分兩級管制,用者分別要有醫生在場監督,以及受過認可培訓。食衛局長高永文指建議已平衡各方需要,最重要保障人命安全。
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將於本月16日討論醫療儀器的規管,據食物及衛生局昨提交的文件,除了繃帶及壓舌板等低風險儀器外,其餘醫療儀器須註冊,每3年續期,且只可作獲批准的用途;醫療儀器亦需有標籤,以辨別供應商,廣告亦不可有誤導性或虛假宣傳,並禁止推廣儀器獲批用途以外的用途。
同時,醫療儀器的授權代表、本地製造商、進口商及分銷商均須註冊或申請牌照,須按要求備存儀器清單,以便監察及追蹤,另要按要求呈報及調查醫療事故。
醫療儀器的使用管制分四級,其一只限醫護使用;其二須由醫護使用,或在醫護監督下使用;其三是用者須符合上述兩種要求,或已在認可的培訓計劃接受培訓;其四沒有限制。
激光微波等須註冊醫生在場監督
受專業守則約束的醫護使用醫療儀器不受今次立例管制,用於美容的醫療儀器則按風險分兩級管制,例如激光、電容式單極射頻、高強度聚焦超聲波、微波、大腸水療法、植髮儀器等,用者必須在註冊醫生在場監督下使用;雙極射頻、單極射頻、強烈脈衝光、冷凍溶脂及微針等,用者可在註冊醫生在場監督下使用,完成培訓者也可使用。至於風險較低的低溫電泳導入術及短波頻脫毛儀器等,不設使用管制,任何人均可操作。
食衛局計劃2016至2017年立法年度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。對於有業界擔心中小企會因要聘請醫生而倒閉,高永文回應,上述計劃非純粹針對美容儀器規管,而是整全規管醫學儀器,按風險分級規管是國際顧問建議。
資料來源:明報
發表於 2017-1-6